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
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开发银行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请认真做好本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夯实国家助学贷款各项基础工作。本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批、管理,严格依照《北华航天工业学院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和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操作流程办理,请各院系认真学习操作规程,熟练掌握各环节操作办法,保证贷款顺利发放。
二、加大国家助学贷款宣传力度,认真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各环节具体工作,真正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本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29日,请各院系认真组织指导学生申请贷款。
三、进一步加强对借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和贷后管理工作,同时加强逾期本息的催收,努力降低本息逾期率,力争将本金逾期率控制为零。
四、按照《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教财[2015]7号)的要求,助学贷款年限调整为“学制加13年但不超过20年”,学生可在规定年限中选择合适的贷款期限,可参照附件1《助学贷款期限表》。
五、贷款对象和条件
贷款对象为我校在籍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校园地高校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三)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五)当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生所需基本费用;
(六)当学年没有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六、贷款的申请与审查
申请贷款的学生需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材料(统一用A4纸):
(一)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二)出示借款学生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三)出示借款学生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新生)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如下:
(一)院系资助工作小组对学生提交的贷款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将通过复核的学生名单公示;
(三)通过复核的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注册后进行网上贷款申请;
(四)院系资助工作小组网上初审贷款申请信息,合格后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上复核贷款申请信息,合格后提交上级有关部门;
(六)贷款审批通过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学生签订借款合同;
(七)贷款资金到学校账户后,财务处依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的贷款发放名单办理划拨学费等事宜。
七、贷款额度、发放及用途
学生贷款原则上为学费和住宿费,本专科学生每学年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学年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学费的具体金额以财务处确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八、为顺利完成2019-2020学年度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工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参照开发银行要求制订了《2019年国家开发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时间安排表》(见附件2),请各院系严格按照时间表安排工作,以确保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工作进度。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9月25日